各级团学组织:
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进一步加强我校共青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推进团组织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引导帮助广大青年学生和团学干部进一步牢固树立对党的科学理论的信仰,进一步学习并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我校团委决定以“五四”青年节为契机,表彰在我校团学组织等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评选对象
在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和学生集体
2.评定办法
各学院严格按照《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共青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比办法》(陕师院【2014】8号)的相关要求及程序开展评比工作,具体名额分配和相关表格见附件。
3.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本次评优工作,能增强团员青年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是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团组织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总结,提升工作,确保收到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团组织要成立由主管团学工作的处级领导为组长的评选小组,按照评选程序和分配名额进行评选,要做到民主推荐与集中审核相结合,保证评选质量。
(三)要注重典型示范作用。各级团组织要以本次评优活动为契机,不仅要认真评选、树立典型,而且要号召团员青年学习优秀学生的先进事迹,努力形成学习典型、争做典型的良好氛围。
(四)统一协调、认真落实。请各团总支于2022年4月23日前将初评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装入学生档案,一份留所在学院存档)和初评学生公示名单(纸质版加盖系公章,电子版发送至812925113@qq.com)报团委办公室(行政楼407室)。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4.注意事项
(一)学生本人若同时符合优秀团学干部、优秀团员、杰出青年志愿者条件,可同时参选,但同一个人只能获得其中一项荣誉,不可兼得,杰出青年志愿者需有参加过每周三美化校园志愿服务活动经历。
(二)登记表需A4纸正反面打印,不得随意增加页数。内容手写(黑色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晰,不得涂改)和打印均可。
附件:
1、2020—2021学年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学干部、优秀共青团员、杰出青年志愿者代表名额分配表
2、红旗团总支登记表
3、先进团支部登记表
4、先进学生会登记表
5、优秀团学干部登记表
6、优秀共青团员登记表
7、杰出青年志愿者登记表
共青团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委员会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