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共青团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学生社团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2019年11月11日 08:59  点击:[]

各学院团总支、学生社团联合会、学生社团:

为进一步加强共青团对学生社团的指导,扩大团组织的覆盖面,更好的推动我校社团工作的开展,校团委决定成立共青团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学生社团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学生社团团工委”),具体安排如下:

一、机构设置

学生社团团工委设书记一人、副书记两人,办公室主任、组织部长、宣传部长、实践服务部长各一人。学生社团团委书记、副书记由校团委指派,书记一般由校团委专任团干担任,副书记一般由校社联副主席兼任;办公室主任、宣传部长由校社联办公室、宣传部长兼任。

学院参照学校社团团工委机构设置情况,成立学校“学生社团团总支”,设书记、副书记各一人,部门及干部设置与学校学生社团团工委一致,其中书记一般由二级学院团总支兼任。

二、学生社团团工委的职责

(一)根据实际情况指导并批准学生社团建立团支部,推进团组织在学生社团中的组织覆盖;

(二)全面领导学生社团团组织的思想教育工作,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纲领,严格遵守《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以保证学生社团的正确发展方向;

(三)贯彻上级党团组织的指示精神,结合学生社团实际情况,制定并执行各阶段的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学生社团团支部会议,传达上级精神,明确工作任务,检查工作完成情况;

(四)建立健全本工委各项工作制度,完善社团团支部考核评价体系,规范学生社团团组织工作体系;

(五)组织学生社团团支部开展各项主题教育活动,积极指导和支持学生社团团日活动。

共青团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9年11月11日

上一条:2020年西部计划志愿者拟录用名单公示
下一条:关于陕西学前师范学院2019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结果公示

关闭

雁塔校区:西安市雁塔区兴善寺东街69号   邮编:710061
长安校区:西安市长安区神禾二路101号    邮编:710100
电话:029-81530079   邮箱:xassy0079@163.com
版权所有:共青团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委员会   技术支持:恒远翼展